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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个人信息被“过度采、强制要、诱导取、违规用”等问题,2023年6月,在国家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局的指导下,上海市网信办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启动“亮剑浦江·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”,对扫码点餐、停车扫码缴费、少儿学习培训、网络理财小贷、房产中介、租借充电器、商超购物、汽车4S店等八大日常消费场景,分阶段、分重点、分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病毒性营销的案例
病毒性营销的案例上海陆家嘴,世纪大道穿过金融城核心区,在与浦电路交会处有一栋37层高的大厦,鲜有人知这里是金属、能源等重要大宗商品期货的交易中心。20多年前,上海期货交易所(下简称上期所)矗立在一片荒地上,如今,大厦旁金融机构林立,“上海铜”“上海胶”“上海油”……一系列“上海价格”从这里走向世界,成为世界感受中国产业脉搏的重要窗口,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写下新的浓重一笔。病毒性营销的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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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理法院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。一般而言,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、危险程度高,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。本案中,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,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,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,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。同时,考虑到事发时路况、视野良好,李某如充分注意,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。李某疏于观察,存在过错。最终判决: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。《病毒性营销的案例》